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为保证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mg4355vip检测中心成立以院长、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副书记、导师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考核工作督查巡视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人员参与,具体负责考核过程的监督及巡视检查工作,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察,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考试小组,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考核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考核方式
本次招生考试采取线下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工作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
三、资格审核
考生须于2024年6月13日(周四)上午11:00前向金融学院文泉楼南411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本人《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表》。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中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本科生请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2)大学期间完整的成绩单。
(3)本科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不提供)。
(4)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3.综合素质材料
考生本人填写并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1),需附相关支撑或证明材料。综合素质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复试安排
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拟定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综合测试总分100分。
六、录取办法及原则
硕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之和,录取时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入学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成绩相等,则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外语成绩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未参加综合考核或者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院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工作电话:027-88386612
监督电话:027-88386770
工作邮箱:znjinrong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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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