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总体部署,我院广大团学青年通过学习宣讲、志愿服务、基层走访、校地合作等方式,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实践活动。为更好地总结实践经验,凝练实践成果,mg4355vip检测中心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获得校级立项的十五个项目及院级立项的十一个项目。
二、结项要求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
1.调研报告一份。字数在5000字-10000字之间,要求符合实践主题,体现调研过程,突出项目特色,逻辑合理,语言通顺。
2.调研报告相应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15%。
3.鼓励创新其他符合实践主题的成果形式,如学术论文、实践照片集锦、访谈实录等,此项为非必需要求。
4.剪辑成片的视频一份。实践队伍收集整理实践相关视频素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队伍高呼“强国有我,青春有为”实践口号、开展思政青课、进行联读联学、合唱校歌等视频片段,并填写《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短视频信息收集汇总表》(附件1),于9月8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同结项材料一并报送。
注意:经剪辑成片的短视频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MP4,视频分辨率:1280*720、1920*1080),避免简单性叙述实践过程,着意于对项目主题的探究、思考,在实践过程中的收获,能使同龄人产生共鸣,促进共同教育、共同成长;深度挖掘,形成有温度、易传播的视频。以下提到的短视频同此要求。
5.各实践队伍须按照投稿要求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在9月10日之前于校团委公众号推送至少一篇推文进行宣传,此项为结项必须要求。
6.报送要求
(1)相关电子材料(《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短视频信息收集汇总表》(附件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报告书》(附件2)及其维普查重报告、剪辑成片的视频一份于9月8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一并打包发送至调研培训部邮箱:jrxydiaopei@163.com。文件命名为:队名+结项材料。
(2)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维普查重报告须自行打印装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附件2)须经指导老师签字、学院/单位盖章,于9月8日(星期五)8:30—11:30交至文泉楼311办公室。
注意:电子版查重报告须含完整报告,纸质版查重报告可为简洁报告。
(二)志愿服务·躬行践履砥砺行
1.调研报告一份。字数在5000字-10000字之间,要求符合实践主题,宣传党团文化,助力乡村振兴;体现调研过程,突出项目特色,返乡实践的成果及影响;逻辑合理,语言通顺。
2.调研报告相应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15%。
3.鼓励创新其他符合实践主题的成果形式,如经剪辑成片的短视频、学术论文、实践照片集锦、访谈实录等,此项为非必需要求。
4.报送要求
请各实践分队于9月6日(星期三)24:00前将结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附件2)、完整版维普查重报告发送至调研培训部邮箱:jrxydiaopei@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分队名称+结项材料。
(三)资助育人·校地合作架桥梁
具体要求详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后续通知。
http://xszz.zuel.edu.cn/mainm.htm
(四)招生咨询·招纳卓越新菁英
具体要求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
http://bkzs.zuel.edu.cn/mainm.htm
(五)融入新发展格局·公司调研与创建
1.需提交企业调研报告一份(不少于8000字,图书并茂,附原始调研数据及数据汇总分析、访谈记录视频一段、代表性调研照片不少于8张)。
2.模拟公司策划书一份(10000字以上,按创业计划书的格式)。
3.鼓励创新其他符合实践主题的成果形式,经剪辑成片的短视频、实践照片集锦、访谈实录等,此项为非必需要求。
4.报送要求
(1)相关电子材料须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实践类别-负责人姓名”,于9月8日(星期五)12:00前一并打包发送至调研培训部邮箱:jrxydiaopei@163.com。
(2)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维普查重报告须自行打印装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附件2)须经指导老师签字、学院/单位盖章于9月8日(星期五)8:30—11:30交至文泉楼311办公室。
注意:电子版查重报告须含完整报告,纸质版查重报告可为简洁报告。
(六)赓续红色血脉·75周年校庆优秀校友寻访
具体要求详见校友工作与社会合作部官网通知公告板块。
http://xygzb.zuel.edu.cn/_s153/main.psp
三、结项评审
九月下旬,校团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安排结项证书发放和实践经费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未通过结项的项目不予发放证书以及实践经费,不具备参加后续校级评优表彰活动资格。
2.在立项至结项期间,实践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队伍成员等)有改动且已报备的队伍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9月8日(星期五)8:30—11:30交至文泉楼311办公室。
附件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短视频信息收集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mg4355vip检测中心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